财产权信托风险

时间:2022-06-01 13:07:18

    财产权信托风险,财产权信托可以投资吗指将财产权转移或者为其他处分,使他人依一定之目的而管理或处分其财产。”这一条中的“财产权转移”,在日本通常被解释为“使受托人取得了信托财产的完全所有权,成为所有人;而受益人则拥有向受托人要求支付债权的权利”。可见,财产权信托风险不论是否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对信托财产所有权的态度是基本相同的。但是,财产权信托风险另外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又是不完整的,信托财产上的权利是所有权和受益权相分离的。

    财产权信托风险受托人是为受益人的利益而支配和处分信托财产,财产权信托风险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利益只能由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权这一极为特殊的性质,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有着不同的体现.在英美法系国家,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权利被称为“普通法上的所有权”,而受益人的权利则被称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英美法系国家信托财产上的这种“双重所有权”观念,财产权信托风险源于其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对峙和信托法孕育于衡平法的特殊历史环境。大陆法系国家没有普通法与衡平法之分,财产权信托风险因而其在继受信托制度时没有沿袭“普通法上的所有权”与“衡平法上的所有权”的提法,而是将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权利称为“所有权”,财产权信托风险将受益人对信托利益的权利称为“受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