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13 04:55:49

    船舶管理制度,船舶报告制度德语全称Kommanditgesellschaft的缩写,我国一般译作两合公司.在德国法律体系中是指若干合伙人(股东)在一个共同商号下为从事某种商业经营而组成的一种合伙公司。船舶管理德国从1969年开始实施KG船舶融资制度.船舶管理这是一种鼓励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投资者.向造船投资的税收优惠措施.目前诸多国际公司都在应用这种模式.

    合伙公司这一组织形式最早出现在中世纪时期的远洋运抽中。船舶管理在当时船肋触资中,民间投资者期暇获批高利润而不愿承拟高风险.而船东又缺乏建造船舶和晌买货物的资金.于是.船舶管理民间投资者和船东之间形成了一种称为“康孟达契约"(Commeda)的联合合作方式。在这种合作方式下,投资者的责任限于其最初投资的金额,且可以将资金分散在各个契约中以减少投资风险.而船东则承担无限贵任,船舶管理也获得了其需耍的资金。这种棋式随后也逐步扩展到其他高风险的投资行业中,并最终发展成了较为固定的有限合伙制度。

     根据德国《商法典》第二章第161条的定义.船舶管理有限合伙是指以共同商号经营,股东中的一人或数人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限于一定的财产出资倾(有限贵任股东).船舶管理而股东中其他人(无限责任股东)的责任不受限制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