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有什么要求?创业板上市条件

时间:2022-07-22 15:57:42

  公司基本状况条件:

  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并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注:有限责任公司按净资产原始账面价值折算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连续经营期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拟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缴足,发起人或股东用于出资的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的所有权争议。

  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以一种经营为主,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拟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两年无重大变动,实际控制人无变动。

  公司内部财务状况条件:

  公司近两年连续盈利,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并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最近一年经营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部分计算;发行前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在最近期间结束时,不存在未偿损失;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得少于3000万元。

  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应具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稳定的商业模式、产品或服务种类结构;无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风险;客户不依赖最近一年的净利润)。

  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拟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并不严重依赖于税收优惠。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等重大突发事件。

  公司治理结构条件: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履行董事会、董事会的职责。

  拟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有关股票发行和上市的法律法规,了解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