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观点评议

时间:2022-06-10 21:11:28

就中国投资者关系发展的制度演变而言,公司治理观点投资者关系管理可以实现投资者关系保护与公司治理改善评议。公司治理作为界定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并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契约,实质上提供了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渠道,在公司治理观点既定的环境和信息成本的条件下有效地配置信息权评议,公司治理观点形成一定的信息顺畅流通的治理机制,而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公司主动性的信息披露、互动沟通为途径,使公司治理机制具备保护投资者的特质。马连福和陈德球(2007)指出,公司治理观点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上市公司的一项自主性治理的契约执行机制,上市公司通过充分的沟通以达到降低投资者风险、维持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关系的目的,从而创造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价值。其核心在于以信息披露为主的互动沟通,其中自愿性的信息披露尤为重要。

由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发展实践与研究可以看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涵随着资本市场发展而呈现出从单纯的信息披露到自主治理、从金融营销到战略管理的发展转变。公司治理观点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几个核心要素:①以信息披露为手段(尤其是自愿性信息披露为主),网络技术的出现为沟通提供了更加有效的途径;②公司治理观点以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认同为途径,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充分沟通降低投资者的风险,维持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关系;③以提升公司价值为最终目标,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自主治理机制与有效管理创造关系价值。因此,本书认为,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基于“信息”与“沟通”两大基石,既是一种战略管理活动评议,也是一种公司治理手段,其根源在于中国制度变迁的需求,但最终公司治理观点能够在资本市场与上市公司中产生出外部效应,即提高股票信息含量、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增加企业价值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