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限额

时间:2022-07-13 12:46:43

    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企业保留库存现金的最高数倾。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企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数额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以及距离银行的远近、交通是否方便等情况核定,一般以企业3-5天的零星开支所需支出的现金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方便的地区.限颇可以多于5天,库存现金库存现金但不得超过巧天的需要量。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不包括企业每月发放的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

    库存现金的限额一般按年调整1年内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增加库存现金限额时,库存现金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