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实务

时间:2022-07-13 02:12:20

    银行保函实务,银行保函银行在接受委托人申请开立保函时,通常要求其提供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其他抵押物,银行保函也可以是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反担保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不得为企业申请担保出具反担保.

    以间接担保方式向国外受益人出具担保,我国银行应向国外受益人所在地银行开立反担保函,由国外银行向该受益人开具保函。这意味着国外银行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索偿。我国银行作为反担保人,按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规定,银行保函只要担保人(国外代理银行)说明收到索偿单据符合保函条款.反担保人无权调查受益人的要求是否单证一致.如无证明担保人欺诈的确切证据或其他可以推卸的事实,反担保人无权拒付。

    担保人必须合理谨懊地审核所提交的全部单据,以肯定它们在表面上是否符合保函条款,银行保函担保人对单据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不承担贵任.如果按单据看来与保函规定不符或在表面上彼此之间不一致,担保人应于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