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同业业务管理办法

时间:2022-06-13 03:22:56

    存放同业业务管理办法,存放同业是什么意思存放同业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存放在其他银行的资金,存放同业业务而其他银行存放在该家银行的资金称为同业存款。通常情况下,除中央银行外,商业银行在其他银行也有存款,商业银行之所以在其他银行保留存款,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同业之间的结算收付和相互代理业务。存放同业业务我国新型的商业银行普遍都有存放同业款项,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因机构网点多,并自成联行清算系统,故在中国境内没有存放同业款项,存放同业业务只有同国际商业银行建立有代理关系的除外.由于商业银行同业间所开立的存款账户都属于活期性质,可随时支用,因此,将存放在同业的存款都视同现金资产.

    在途资金在途资金又称托收中现金。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每天都会收到客户存人的票据或现款,这些存人的票据往往不是本行付款,而是需向其他付款行收取。称之为在途资金,存放同业业务由于这部分款项从托收到人账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如果存人的支票是属于本地银行付款的,票据交易所提出交换,尚不发生在途的问题;当天便可向就可能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人账如果是外地银行付款的,因为在途资金是一种非盈利性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尽可能地加快收款进度,减少在途时.减低在途资金占用的根本途径,一是商业银行自身提高结算速度与效率;二是整个银行体系要广泛运用先进、高效的结算工具,存放同业业务加快和改善结算手段和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