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股价值越高越好吗?

时间:2022-05-07 09:15:51

转股时,应对转股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转股价值越高越好吗?据以确定投入债权对应出资额度及出资比例。

转股价值债权消灭、剩余债权与利息(一)债权消灭转股完成时,原债权消灭。对于转股完成时点,一般确定为股权增资登记程序完成之日。不得约定在签署债转股协议后债权即消灭,避免转股不能完成时权利落空。(二)担保消灭转股完成后,由于主债权消灭,担保债权抑随之消灭。但在转股完成前,不得免除担保人对债权的担保责任,不得解除担保措施。对于未转股债权及相应利息等,转股价值原担保措施应继续有效。(三)剩余债权对于未入股的剩余债权,转股价值应由债务人书面确认,并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需继续做好债权维护和处置。(四)利息计收对于转股基准日前已发生欠付利息、罚息、违约金的,转股时应明确处理方式。转股价值可要求债务人即时清结、作转股处理或继续追偿。区别于政策性债转股背景下转股协议签署时债权一般停止计息的安排,对于市场化债转股的转股债权,在转股基准日至转股完成日期间原则上应继续计息,对于新产生的利息应明确偿还安排,担保人亦应继续担保。(五)转股时限为避免转股程序久拖不决,造成债权、股权行使均面临困难的情况发生,转股价值应明确最晚转股完成时限,并约定不能按期完成时债权人解约权利、收取违约金权利等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