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型统合监管是指什么意思?功能型统合监管名词解释

时间:2022-05-08 10:08:53

德国是实行金融混业经营最为典型的国家,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不受金融业务分工的限制,能够全面经营金融服务,也可功能型统合监管经营不具备金融性质的实业投资。德国金融监管以监管法律法规健全、监管机构分工明确、监管方法规范而著称。2002年,德国颁布《金融监管一体化法案》,成立联邦金融监管局,功能型统合监管开始了统一金融监管时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57年在诸州银行的基础上成立的德意志联邦银行(Bundesbank)成为德国中央银行。1961年7月10日,新的《德意志联邦银行法》通过,德国有了标准统一的金融监管框架。

1962年,《德意志联邦银行法》规定由联邦银行监管局(BAKred)对银行业进行统合监管,并要求功能型统合监管各州建立公共储蓄银行监管机构。联邦银行监管局负责监管银行业务、信贷经营运行方面的金融活动,而货币、信贷政策的制定,保持币值稳定的金融活动则由联邦银行负责监管。联邦银行监管局在各州无分支机构,银行具体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由各州中央银行负责实施,功能型统合监管并向联邦银行监管局和联邦银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