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自由化的例子

时间:2022-07-06 13:49:41

    金融自由化的例子,金融自由化名词解释金融自由化是指金融当局通过金融改革,放松或解除对金融的各种行政管制措施,为金融发展创造宽松自由的金融环境。金融自由化的内容有:

    (1)价格自由化。一是放宽或解除外汇管制。让资金输出输人有较大的或完全的自由。这一点对发展充分竞争的国际银行业和金融市场是至关重要的。英国自1979年取消外汇管制后,西方不少国家也相继放松或取消了外汇管制。1980年,日本开始放松外汇管制,1983-1984年间,日美进行多次双方谈判,日本决定进一步实行金融自由化,鼓励日元国际化和推动欧洲日元市场的发展。1986年以来,法国和意大利也基本上取消了外汇管制。二是放宽或取消对银行存款利息方面的限制。美国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及联邦储备委员会的“Q条例”,长期以来限制银行对存款利息的支付,其目的是保持提供住房贷款和其他消费者信贷的储蓄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和地位,避免储蓄机构与银行机构之间的竟争,但是这种限制竟争的做法一直受到国内的抨击。到了20世纪70年代.尤其是80年代,由于市场利率不断上升,金融自由化竞争也愈来愈激烈,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工具创新活动,纷纷绕开金融管制当局对利率的管制.如开办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自动转账服务账户等,其利率都直接与市场利率挂钩,使金融管理当局不得不在1980年通过的《对存款机构放松管制与货币控制法)中,宣布取消对利率的各种管制,在6年内逐步取消对银行定期和活期储蓄存款利率上限管制,并允许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另外,加拿大、西德、意大利、英国等国也取消了对银行存款利息支付限额的限制。

    (2)业务自由化。主要是放宽各类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上的限制。金融管制自由化之前,西方国家除西德、奥地利、瑞士等少数国家允许金融机构业务交叉外,大多数国家都严格规定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分离,商业银行不能从事投资和证券业务。金融管制自由化以后,这种限制被打破,放宽对各类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限制,允许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进行交叉,商业银行或外国金融机构可从事证券投资业务,如日本在1983年以后,允许商业银行从事国债的买卖业务。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便于各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