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竞争规则

时间:2022-06-10 09:11:54

金融业竞争规则转型时期中国金融的改革经过行政性分权形成了不同利益主体,金融业竞争格局的显现也使得金融市场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但是,这种金融业格局毕竟是行政性分权的结果,金融业的行政惯性和依赖性还是比较强的。因此,这种竞争只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主要金融业表现为国有金融产权之间的竞争。金融业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成为大势所趋。在这一过程中,采用不对称规制(给予民营资本一定的优惠)是实现中国金融业有效竞争的途径之一,金融业下面以银行业为例说明。总的来说,继续放宽行业准入限制,鼓励民营银行设立和发展是提高开放度、促进市场竞争的现实需要。尽管有一批新兴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银行成立,但近几年的金融业数字显示中国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占有的市场份额基本都在60%以上。如果把其他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插图]也看成国有股权范畴,那么,国有银行占有的市场份额将更大。国有或者国家绝对控股的现状,更强化了中国银行业的行政化特征。而真正成熟的市场竞争必然是在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展开的,由于缺乏民营和外资成分,市场整体产权性质趋同,国有化程度过高,中国银行业的竞争程度不高。所以,中国银行业目前放松行业准入的规制应将重点放在准许非国有产权主体的建立和发展上。

进一步说,民营资本的准入是社会公正的基本表现。在人类思想史上,有关社会公正的理解大致有四种[插图]。一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公正观。古典自由主义学说的渊源是洛克的金融业天赋人权学说,他认为,任何改变个人偏好的行为都是对人的自由的践踏,也就是人有行为选择的自由(但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二是平均主义的公正观。要求每一个人在权利、财产、机会、教育、收入各方面都均等。三是功利主义的公正观。由边沁开创,包含两个基本点:①最大程度的幸福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判断事物的标准;②自我偏好原则。四金融业是现代正义理论,即约翰·罗尔斯的公正观。他提出的正义原则有两条。①平等的自由原则。人们的自由和权利包括选举权、有资格担任公职的权利、言论和集会的自由、金融业良心自由、思想自由、个人自由及保障财产的权利等,是社会中公民拥有的基本权利。②差别原则。金融业这一原则主张适当限制实际上存在的不平等。很明显,民营资本通过投入金融机构而获得相应的股权收益是社会公正的基本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