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互贷城市

时间:2022-08-01 09:40:12

广州住房公积金已开放全国异地互认互贷,即意味着,用户在国内任何城市缴存公积金,并且符合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均可申请贷款。

2018年10月底,广州公积金互贷范围从珠三角城市拓宽到全国,不再受地域限制,在其他城市缴纳公积金也能在广州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互认互贷有条件,即户口限制,公积金全省或全国互认互贷,并非意味着只要缴存公积金,就可以在广东任意城市贷款,前提条件是符合当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且职工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必须是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

在广州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若要在外地购房、申请当地的公积金贷款,可持身份证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管理部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但申请条件、额度等则要按当地政策执行,申请异地互贷的职工须是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来8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