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券商制度是什么?主办券商制度和做市商

时间:2022-05-08 09:14:07

主办券商推荐股票挂牌的申请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核批准后,主办券商可在BPM系统“挂牌审核管理”模块中的“待确认归档”任务栏中找到已经获得同意挂牌的项目。主办券商制度完成归档后,在“挂牌项目”栏目中查询、下载同意挂牌函。证券代码按照当日获得同意挂牌函的申请挂牌公司受理编号顺序由BPM系统生成,并主办券商制度由BPM系统对申请的证券简称进行自动校验。完成前述事项后,主办券商可在BPM系统“股票初始登记管理”模块中的“待提交初始登记申请列表”任务栏取得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

主办券商取得同意挂牌函、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当日,应协助申请挂牌公司通过BPM系统进行首次信息披露。披露文件至少包括以下:(1)公开转让说明书;(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3)法律意见书;(4)补充法律意见书(如有);(5)公司章程;(6)主办券商推荐报告;(7)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如有);(8)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的函;(9)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如有);(10)其他公告文件(如有)等。主办券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为主办券商制度申请挂牌公司准确计算挂牌当日可进入“新三板”系统公开转让的股份数量,并于取得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三个转让日内,在BPM系统“股票初始登记管理”模块中的“待提交初始登记申请列表”上传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该主办券商制度表格为办理股份初始登记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