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分录

时间:2022-07-18 05:11:12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录,可转换公司债券分录怎么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既有债券的性质,又有股票的性质。债券持有者在转换期间内行使转换权利,将债券转换为股份,可转换公司则债券持有者成为企业的股东,享受股东的权利;债券持有者在转换期间内未行使转换权利,未将债券转换为股份的,则债券持有者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企业清偿债券本息。

由于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性质,债券持有者可享受股东的权利,或享受债权人的权利,风险也较小,因而一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较低,企业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较低的筹资成本取得长期使用的资金。同时,从发行企业角度考虑,如果发行企业直接增发股票有困难的,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债券持有者不需要追加投资的情况下,使其成为企业的股东,企业可达到增资的目的。我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取记名式无纸化发行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期限为5年。在会计核算中,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长期负债,在“应付债券”科目中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其核算涉及的问题主要有:(1)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未转换为股份前,可转换公司其会计核算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即按期计提利息,并摊销溢价和折价。以面值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果发行费用大于发行期间冻结申购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则按发行费用扣除发行期间冻结申购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根据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的用途,属于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计入所购建项目的固定资产成本;属于其他用途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可转换公司如果发行费用小于发行期间冻结申购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则按发行期间冻结申购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差额,视同发行债券的溢价收入,在债券存续期间于计提利息时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