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程序规定

时间:2022-07-16 20:22:57

公司合并程序规定,公司合并分立程序编制合并报表的前期准备事项(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公司合并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公司合并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期间。公司合并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使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3)收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资料。为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应要求子公司及时提供下列有关资料:公司合并采用的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及其影响金额;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期间的说明;与母公司、其他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所有内部交易的相关资料;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需要的其他资料,如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资料。(4)在集团角度调整特殊交易。公司合并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当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公司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其要求包括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公司合并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