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惠保报销范围 这些费用可报销

时间:2022-05-26 10:58:03

【1】自付及转外自理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诊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且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医疗补助报销后的自付及转外自理费用(含按规定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费用)。

【2】药品及部分材料自费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诊疗期间,在医保定点的就诊医院发生的合理治疗所需的药品自费费用(国家医保目录内超过限定范围的药品费用、国家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不含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用)和血液透析器、血液滤过器、人工关节材料自费费用。

【3】高额外购自费药品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诊断需使用《越惠保高额外购自费药品目录》范围中的药品,且符合《越惠保高额外购自费药品目录》中对应药品适应症限制范围,开具处方后,在指定药店购买《越惠保高额外购自费药品目录》中的自费药品费用。

绍兴越惠保是专为绍兴基本医保参保人打造的补充医疗保险,凡为绍兴市基本医保参保人,不限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均可参保。

此外,符合绍兴越惠保报销范围内的医院就医费用,不需要单独申请理赔,在基本医保结算时就会同步受理,报销款打入医保卡绑定的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