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时间:2022-06-22 00:40:20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的主要内容    ①当地成分(含量)要求:在生产中使用一定价值的当地投人;    ②贸易平衡要求:进口要与一定比例的出口相当;    ③外汇平衡要求:规定进口所需外汇应来自公司出口及其他来源的外汇收人的一定比例;    ④外汇管制:限制使用外汇,从而限制进口;    ⑤国内销售要求:要求公司在当地销售一定比例的产品,其价值相当于出口限制水平;

    ⑥生产要求:要求某些产品在当地生产;

    ⑦出口实绩要求:规定应出口一定比例的产品;

    ⑧产品授权要求:要求投资者用已规定的方式生产的指定产品供应特定的市场;

    ⑨生产限制:不允许公司在东道国生产特定产品或生产线;

    ⑩技术转让要求:要求非商业性地转让规定的技术或在当地进行一定水平和类似的研究与开发活动;

    ⑧许可要求:要求投资者取得与其在本国使用的类似或相关技术的许可证;

    ⑩汇款限制:限制外国投资者将投资所得汇回本国的权利;    0当地股份要求:规定公司股份的一定百分比由当地投资者持有。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和取消进出口数量限制的原则,规定属于禁止使用的投资措施主要有4项,即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外汇平衡要求和国内销售要求。

    此外,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在贸易和投资方面的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他们可以暂时自由地背离国民待遇和取消数最限制原则。但这种自由地背离应符合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18条的规定,即主要是为了平衡外汇收支和扶植国内幼稚产业的发展等目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