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定义及特征

时间:2022-07-06 02:53:13

    增值税定义及特征,增值税定义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与流通中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它在20世纪50年代由法国财政部官员法里斯·劳拉首先提出并率先在该国实行,后被世界许多国家普遍采用。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就计税原理而言,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各环节的新增加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的征税,所以称之为“增值税”。这里的增值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商品销咨(或提供劳务)收人额大于购进商品(或取得劳务)所支付金额的差额。

    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上看,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W(W二C+V+M)扣除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C)的余额,即由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V+M).这部分由劳动者所创造的新价值被称为增值额。

    增值税定义我们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级是指该单位商品梢钾收人额或营业收人额扣除生产该商品所消耗的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价款后的余额.也就是商品生产经营中的进销差。例如,一家生产服装的企业,一件服装销售价格为100元,该服装成本是85元,增值税定义其中包括外购布料价值60元,外购辅助材料价值15元,燃料动力等项目价值10元,则该服装增值额为100一(60+15+10)元。如果从商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来看,一件商品最终实现消费时的最后销售额,相当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各个经营环节的增值倾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