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歧视原则包括哪些

时间:2022-07-05 15:21:06

    非歧视原则包括哪些?非歧视原则案例非歧视原则是关贸总协定中最重要的原则.是关贸总协定的基石。在总协定中的第I条“一般最惠国待遇原则”、第2条“关税减让表”和第3条“国内税和国内规章的国民待遇”以及其他有关条款中,都反映了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这个原则是通过关贸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和国民待遇条款来体现的。

    (I)最惠国待遇原则.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是无条件多边最惠国待遇.非歧视原则这个条款要求每一缔约方应该在进出口贸易等方面以同等的条件和方式对待所有其他缔约方.而不应采取歧视待遇。这样关贸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就突破了传统的双边互惠形式而推广到多边互惠形式。

    过去,总协定的多边最惠国待遇主要在商品进出口贸易方面,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将多边最惠国待遇扩展到服务贸易。“乌拉圭回合”通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是现代第一个关于服务贸易规则的多边协议。该协议的基础原则之一就是多边最惠国待遇。非歧视原则该协定规定,各缔约方应立即和无条件对其他缔约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最惠国待遇。这就使关贸总协定的多边最惠国待遇原则扩展到服务贸易领域。

    (2)国民待遇原则。总协定第3条就是国民待遇条款。该条规定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愉入到另一缔约国领土时,在关于产品的国内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条例和规定方面,非歧视原则所享受的待遇应不低于相同的本国产品所享受的待遇。

    在“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把国民待遇原则扩展到服务领域。服务贸易谈判参加国在日内瓦进行了初步谈判,非歧视原则就各个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问题作出承诺。

    总之.关贸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条欲和国民待遇条欲都体现了非歧视原则,二者的区别在于:最惠国待遇条款是使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产品在一个缔约国的市场上处于同等的竟争地位;非歧视原则而国民待遇条款则是使进口产品在一个缔约国的市场上与其国内产品处于同等的竞争地位。